中藥
對照藥材相關技術要求如下:
1. 一般要求、內容包括拉丁學名、地方名、來源、用途、產地、批號及提供單位。
2. 性狀
詳細描述形狀、顏色、氣味等。
3. 鑒別
1)顯微鑒別 描述主要顯微特征(粉末、橫切面等)。
2)理化鑒別 包括物理、化學、光譜、色譜等試驗。根據藥材所含化學成分而定,應注意方法的專屬性和重現性。TLC除選用標準規定的方法外,另外再選兩種展開系統進行檢測。
3)指紋圖譜鑒別 可選用光譜和色譜的指紋圖譜進行鑒別。
4. 含量測定
對活性成分、指標成分明確的應按藥材標準規定進行含量測定。
5. 浸出物測定
醚浸出物、醇浸出物
6. 檢查
包括水分、總灰分、酸不溶灰分等
7. 貯藏
置密閉容器內,避光、低溫、干燥處貯藏,如有特殊要求應予注明。
8. 穩定性考察
對照藥材的有效期一般定為2~3年。鑒于中藥對照藥材為原生藥材粉末,易生蟲、霉變,或在貯存期間發生內在成份的改變,每年均有計劃地對部分品種進行性狀、鑒別及薄層檢查。